桂民审函〔2021〕5号
广西帮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住所和注册资金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1430、1431号房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8号办公楼14层01、10、11、12号房;注册资金由叁万元变更为壹拾陆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