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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区性慈善组织和全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的通知(桂民函〔2020〕543号)

发布时间:2020-05-22 10: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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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函〔2020543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区性慈善组织
和全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和注销清算审计的通知

 

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7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由自治区民政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或注销清算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事项

(一)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二)全区性慈善组织和全区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二、审计对象

2020年度向自治区民政厅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

三、审计申请期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1220日。

四、审计单位

经政府采购,由自治区民政厅委托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全区性慈善组织和全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

五、审计资料清单

见附件1

六、审计费用

本次审计服务费用由自治区民政厅承担。

七、审计流程

(一)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召开换届会议前1个月或完成内部清算工作后10日内,按要求(见附件1)准备好相关审计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民政厅提交慈善组织财务审计申请表(见附件2),可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gxshzzw)“表格下载”处下载,并电话联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邮箱:cssgc@mzt.gxzf.gov.cn,联系人:文玉莲、蓝彩娜,联系电话:0771-2441757

(二)自治区民政厅对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提交的财务审计申请表进行确认后,向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送审计通知书(见附件3),并电话通知。

(三)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凭审计通知书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审计资料,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领取审计报告。广西博华三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覃红梅,联系电话:0771-2100935邮箱:513854560@qq.com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自治区民政厅提交审计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二)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应按要求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齐全、真实和有效的审计资料。逾期不提交审计资料或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当次审计申请,有关审计工作即终止。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仍有审计需求的,须重新向自治区民政厅提交审计申请,但重新申请的次数累计不得超过2次。

(三)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应在领取审计报告后15日内,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厅窗口依法申请办理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因逾期申请导致需要补充审计的,所需审计费用由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各全区性基金会自行承担。

(四)委托审计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所需时限不计入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事项的审批时限。

 

附件:1.慈善组织审计资料清单

2.慈善组织财务审计申请表

3.审计通知书

 

自治区民政厅

2020519

附件:1.慈善组织审计资料清单.doc
附件2:慈善组织财务审计申请表.doc
附件3:审计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