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9〕159号
广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黄鹏闯变更为吴显飞,住所由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变更为南宁市高新区科创路2号金奔腾大厦A座18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