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9〕106号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名称、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名称由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变更为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住所由崇左市扶绥县城南新区进城大道旁变更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9号,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业务范围由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变更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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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名称、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6-17 14: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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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9〕106号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名称、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名称由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变更为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住所由崇左市扶绥县城南新区进城大道旁变更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339号,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业务范围由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变更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