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详情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年检催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16: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3393

字体:

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的通知》(桂民函〔201990号)要求,2018年度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将于2019531日结束。

请尚未提交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抓紧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www.gxnpo.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年检预审材料,网上年度检查预审通过后,将年度检查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于2019531日前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递交资料、进行年检。逾期不参加年检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