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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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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函〔201967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助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现就开展2019年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120161231日以前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成立,但尚未获得评估等级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取得评估等级满3年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评估:

1.未参加2018年年度检查;

22018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年度检查为基本合格;

4.已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未依法报送、公开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5.已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因2017年度或2018年度工作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被要求整改的;

62018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

7.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8.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详见评估指标)。其中: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三、时间安排

(一)参评报名阶段(2019331日前)。计划参评的社会组织填写《2019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见附件)报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评估资料准备和自评阶段(31日至525日)。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材料目录要求准备评估资料,并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评分细则和社会评价调查表可登录广西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www.gxnpo.gov.cn下载。

(三)参评申报阶段(61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单位另行通知)。逾期报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参评单位名单公示阶段(62日至10日)。根据收到的申报材料,自治区民政厅将申报参评名单在广西民政厅网站、广西社会组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确定参评名单后,自治区民政厅将不受理社会组织提出的撤评申请。并请参评社会组织在公示结束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填报参评信息。

(五)评估实施阶段(616日至810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对申报材料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打分。

(六)评估抽查阶段(811日至820日)。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对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随机实地抽查,抽查面不低于参评单位数的40%

(七)终审公布阶段(91日至111日)。广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评估意见进行终审,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公布评估结果(含获得3A以下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等级

(一)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凡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不能评为4A(含)以上评估等级。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等级评分标准。评估总分为1000分,评估等级分数线划定标准为:5A950分以上,4A949—900分,3A899—850分,2A849—800分,1A799—750分。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凡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评估资格的处理,或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

(二)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发现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人员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行为的,可向自治区民政厅反映和举报。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的,以及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立即取消评估资格。

(四)正确对待评估结果。社会组织要以积极的心态参加评估,正确对待评估结果,摆正参评心态,通过参评明晰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完善,促进自身发展。

 

附件:2019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115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长虹路1

人:徐虎明、韦玲宇

联系电话:077124436142637244,传真:07712639816

    箱:2639816@163.com

 

附件

 

2019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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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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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主管单位

 

拟申报等级

 

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是 

 

 

2年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是 

 

 

 

 

 

社会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2019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docx
    2019年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材料.zip
    2019年全区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申报材料.zip
    2019年全区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申报材料.zip
    2019年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申报材料.zip
    2019年全区性基金会评估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