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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华苑教育研究院变更登记住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9-10 10: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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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149号
广西华苑教育研究院:
你院报来变更登记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住所由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2栋101房变更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荔园路2号尚饶·华逸大厦A座22层21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