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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公安民警抚恤协会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7-26 12: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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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123号
广西公安民警抚恤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马宗甫变更为黄林生,住所由南宁市新民路34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