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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住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5-30 16: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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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79

 

 

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变更登记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1号楼A02A08变更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41号嘉汇馨源02号楼1单位10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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