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8〕174号),今年我厅继续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委托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开展2018年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请参评单位于2018年于6月1日前,按照要求将评估资料报送至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厅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771-2863035、2863113、2863028、2441744)。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