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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中洲国际培训学院注册资金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2-11 16: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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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18号
广西中洲国际培训学院:
你单位报来变更注册资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注册资金由伍拾万元变更为叁佰伍拾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