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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03 16: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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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221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东葛路30号五楼501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建兴苑B403号;业务范围由参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制定、修订;开展有关标准、规范、定额、造价的业务咨询、信息交流;培训概预算人员;出版有关刊物变更为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审查;负责标准配套图集的编制、评审及发布;开展标准的业务咨询、培训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