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7〕221号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东葛路30号五楼501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建兴苑B座403号;业务范围由参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制定、修订;开展有关标准、规范、定额、造价的业务咨询、信息交流;培训概预算人员;出版有关刊物变更为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审查;负责标准配套图集的编制、评审及发布;开展标准的业务咨询、培训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