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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河南商会住所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2-27 09: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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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210

 

 

 

广西河南商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朱瑾路10号新加坡园园海501号变更为南宁市越秀路1号凯悦国际72单元201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