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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先进文化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1-13 16:3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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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187号
广西先进文化发展促进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杨炳忠变更为梁培林;住所由南宁市葛园路9号南方科技报社605室变更为南宁市思贤路绿塘里1号《广西社会科学》杂志编辑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