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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及时传达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30 10: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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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下午,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兼职副书记陈佳克按照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韩元利听完汇报后的指示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当天上午召开的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就如何结合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副部长、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莫达流同志在这次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布置。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把握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实质,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高度,加快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今年9月底前顺利召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大会。
    第二,深化“两个全覆盖”抓落实。把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民政总体工作中去谋划,严格按照“无组织抓党建、有组织抓规范、已规范抓创新、软弱涣散抓整顿”的工作思路去抓落实。对尚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未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全区性社会组织,按照“一会一策”要求,明确推进“两个全覆盖”的任务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努力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在民政管理全区性社会组织中无遗漏、全覆盖。
    第三,坚持“四有”抓落实。紧贴登记管理机关工作实际,把党建工作贯穿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四有”抓落实,即强调社会组织登记有党建工作承诺书、年度检查有党建工作报告、等级评估有党建工作指标、日常监管有党建工作检查,实现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建设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