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民非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地情影像资料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9-06 14: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294

字体:

桂民审函〔2017149

 

 

 

广西地情影像资料中心:

你单位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高新六路六号办公楼206室变更为南宁市总部路3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二期9号厂房四层406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