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民管函〔2017〕14号
各有关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区社会组织中集中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内容和范围
排查对象:有关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排查内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民办教育、基金会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行为,以及传播“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内容的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排查范围:对本社会组织内所进行的涉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进行排查清理。
二、排查清理时间
2017年8月底至9月20日。
三、主要措施
(一)监测预警。民政、工商、城管、教育、宣传等多部门联合,对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领域发布广告开展监测预警。
(二)实地排查。按照排查内容和范围要求及时排查,必要时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
(三)约谈整改。根据前期排查结果,对违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督促删除相关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四)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力配合此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确保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自查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及对本社会组织内的各类广告资讯信息要严格筛查,对排查发现的或者群众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进行整治。
(三)做好总结报送。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做好排查清理情况总结和统计(对于没有涉及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排查清理情况总结报告和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韦海庆,联系电话:0771-2615828,邮箱:2639816@163.com。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邮编:530012
附件:1.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2.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