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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希望之光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7-20 17: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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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98

 

 

 

广西希望之光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南宁市仙葫区剪刀路安置区157-159变更为南宁市良庆区龙堤路13号好和家园131单元26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