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17〕52号
广西扬翔慈善基金会发起者:
你筹备组《关于广西扬翔慈善基金会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广西扬翔慈善基金会按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广西扬翔慈善基金会成立后,请按照登记核准章程进行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广西扬翔慈善基金会属非公募性质基金会。
二、每年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接受年度检查。
三、你会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如有变动,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