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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3-24 16: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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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31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你会报来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黄可宁变更为阮恒,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4号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变更为南宁望州路北二里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