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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东盟经贸促进会住所和业务范围变更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2-30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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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6212

 

 

 

广西—东盟经贸促进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和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竹溪大道45号百色大厦T225E变更为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B8楼;业务范围由开展东盟经贸理论研究与交流,收集相关信息;举办研讨会、展会,提供咨询、培训、翻译服务;组织商务考察和交流活动变更为开展东盟经贸交流,提供境外投资、技术转让、项目对接、东盟语种翻译服务;举办各类论坛会展、承接职业技能培训、商务考察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