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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12: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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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民民管函〔2016〕6号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定于2016年4月下旬委托广西社会组织促进会举办一期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7日-4月29日,培训共3天。

二、培训地点

路桥瑞丰大酒店28楼金桂厅(原恒升大酒店,南宁市中华路17号, 可乘6、73、19路公交车到中华北湖路口下车)

邕外学员于4月26日18:00前到路桥瑞丰大酒店报到,驻邕学员于4月27日上午8:30前直接到路桥瑞丰大酒店28楼会议室报到。

三、培训对象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同一机构限报2名。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上午12:00前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www.gxnpo.gov.cn)“互动平台”栏目中点击“培训学习”,选择“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报名。(已预报名的单位不用再次报名)

五、其他事项

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需要住宿的学员请带上居民身份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海庆、卢曼妮、梁燕宁

电话:(0771)-2639816、26158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