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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4-22 09: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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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9〕70号
广西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2号3栋2单元602号房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建兴苑B座280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