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社团主动公开 > 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河南商会住所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2-27 09: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833
字体: 大 中 小
桂民审函〔2017〕210号
广西河南商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朱瑾路10号新加坡园澔园海501号变更为南宁市越秀路1号凯悦国际7栋2单元201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