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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住所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1-14 14: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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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7〕189号
广西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西一里6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2号3栋2单元602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