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民审函〔2020〕357号
广西中国—东盟书画院:
你单位报来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陶孟勋变更为莫汉军;住所由南宁市长凯路20号成品仓库综合楼八楼802室变更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5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