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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广西北部湾环境科学研究院变更登记住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7-12 14: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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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审函〔2018〕112号
广西北部湾环境科学研究院:
你院报来变更登记住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院住所由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6-4号东方园综合楼719室变更为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55号1栋第5层513号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