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社管处罚字〔2019〕3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社会组织名称:广西帮帮忙教育扶贫基金会
登记日期:2005年5月22日
登记证号:桂基证字第8号
住 所:南宁市星光大道7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吕德明 联系电话:138****8239
现查明,你单位2015年度检查不合格、2016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广西帮帮忙教育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报告书、基金会年检信息管理系统2016年度年检情况查询截图、2016年度年检签领本等证据证实。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