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公示  > 详情

关于对广西帮帮忙教育扶贫基金会连续2015、2016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桂社管处罚字〔2019〕39号)

发布时间:2019-04-15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浏览:950

字体:

桂社管处罚字〔2019〕3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社会组织名称:广西帮帮忙教育扶贫基金会

登记日期:2005522

登记证号:桂基证字第8

    所:南宁市星光大道7302

法定代表人:吕德明        联系电话:138****8239

 

现查明,你单位2015年度检查不合格、2016年度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金会检查工作的通知》、广西帮帮忙教育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检查报告书、基金会年检信息管理系统2016年度年检情况查询截图、2016年度年检签领本等证据证实。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411